百色市教育局科室主要职能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1、党政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行政、机关党委、工会等事务,负责文秘、信息、信访、保密、文书档案工作,以及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党政后勤管理、安全保卫、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等工作。
2、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编制、人事调配、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离退休人员等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工作和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高中教师资格认定和证书颁发工作;负责做好干部的培养、教育、考核、选拔、推荐、任用等工作;指导本局中层、市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负责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3、财务基建科 负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编制本级教育事业经费的预算决算;负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负责审核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具体收费标准;对教育系统的项目经费进行督查审计,负责汇总编制全市教育经费和教育基建统计报表;
4、基础教育科 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安全、稳定工作、体育卫生幼儿教育工作、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负责中考改革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指导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及高中毕业会考的组织,义务教育证书和高中毕业证书的印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的建设;负责编制我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5、教育督导室(“两基”办公室)组织协调全市的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督导县(区)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及教育职能部门和学校工作;组织教育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科研,总结交流教育督导经验。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市12个县(区)普通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学校进行检查和评估。
6、教育科学研究所 承担本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对本市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组织本市教育教学科研的活动。协助教育行政部门执行课程(教学)计划,选用教学材料,进行学科教学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办好《百色教育》刊物。
7、电化教育站 负责制定本市电化教育及信息化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对全市各县(区)的电化教育站、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及信息化教育进行指导;负责全市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所需的理论、技术、技能的师资业务培训;组织实施西部和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工作。
8、教学仪器供应站 贯彻实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依照国家法律,做好本市各类中小学的教育技术装备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市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工作的实施,指导学校开展实验教学活动,对学校师资配备、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进行评估、验收。
9、招生自考委办公室(招生考试院) 负责全市十二个县(区)级高等、中等事业学校招生、自考办公室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普通中考、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10、教师培训中心(师范教育科) 负责统筹安排全市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做好后勤服务工作和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继续教育工作规划;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宏观指导工作;指导并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以及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和管理工作。
11、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后勤服务的管理和改革工作;指导和监督市直学校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各县(区)教育局及其下属各中小学校、市直各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每年完成好《广西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综合统计报表》的全市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12、监察室 负责教育系统贯彻实行教育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负责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审理教育内部的来信来访,处理教育内部的党纪、政纪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区)的教育执法情况。
13、职成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研究提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改革;研究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的管理办法;负责职成教育科日常业务工作的开展。
14、语言文字工作科 制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做好推广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的工作,加强行政管理,抓好各级各类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定期进行检查评估。为全市各行各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的培训、测试、咨询等服务。
15、项目(助学)办 负责全市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工程等国家投资的项目以及外援项目的规划、审查、上报和组织实施、管理等工作。做好扶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