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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程序

作者:陆大胜 阅读次数:
时间:2005-11-24


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程序

 

 

     为了方便自考生顺利办理毕业证手续,特拟定以下程序,供在办理毕业证时参考。

    一、考生在通过最后一门课程后,于每年的上半年4月底至5月初、下半年10月底至11月初(具体时间在4月和10月成绩公布后一个星期左右),向所在招生办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本科生考完后还需在126月申报论文答辩,填写《广西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登记表》一式四份,论文答辩通过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部分考生要通过生产实践或计算机上机操作)。

    二、考生应将全部单科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个人的基本资料及联系电话报送招生办。

    三、更改过姓名的考生,要出具当地派出所的证明,同时填写考生信息更正表一式二份。

    四、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

    1、领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档案袋后,按要求填写:登记表的填写:考生只需在考生填写栏、本人简历栏填写,单位意见栏由考生所在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考生情况属实,同意上报等字样,并加盖公章即可,其余栏考生不能填写;档案袋的填写:档案袋面上各栏均由考生全部填写(除序号外),毕业证号在交表格打印核对后再填写。

    2、打印核对:考生将填好的登记表,档案袋交到招生办后,将考生的登记表打印,考生认真核对专业、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证号要与所交复印件一致)、姓名、各门课程的名称及成绩,如有错漏请指出,然后及时修正后签字确认。

    3、毕业证登记表及档案袋请考生本人用蓝、黑色墨水笔填写(不能用圆珠笔、铅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各项内容要填写正确完整,不能涂改,不能由他人代填。

4、考生所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全部单科合格证(含免考课程);毕业考核环节材料(毕业实习、论文、设计、生产实践等);毕业生登记表两份(不能复印)及毕业生档案袋;本科生还需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广西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生登记表》。

                       

 

       百色市招生考试院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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